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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购房新政策出台
1、近期,天津市科技局、滨海新区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具体落实举措》。其中在购房政策方面,为相关人才放松了限制,具体如下:
其中明确规定,满足符合滨海高新区产业发展定位的外省市项目在职职工居住需求,项目转移后,户籍暂未迁入本市且家庭在津无住房的在职职工,可购买1套住房,所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3年后方可转让。
2、再来看看天津市现行的购房政策:
(1)对外地户籍: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2)对本地户籍:
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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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0年限购政策解除
天津是目前的限购政策并未解除,只是如果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适当的放宽限购条件。例如上述提到的滨海高新区产业发展定位的外省市项目员工。
1、目前天津现行的限购政策,简单的来说,就是本地人限购第三套,外地人限购第二套。而成年单身(含未婚及离异)限购第二套。其中,外地人购房需要提供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的社保或纳税证明。所有限购政策滨海新区除外
2、需要注意的是,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指的是:
购房人从购房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3年内任何连续24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购房人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缴费)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上述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存在补缴费且24个月中补缴月数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可作为有效购房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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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认房认贷政策2020
天津是执行的是认房认贷政策,那么其具体的政策内容是什么呢?
1、天津市执行认房认贷政策,其中二套房首付比例为60%,*可贷25年。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发布的天津市《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其具体规定如下:
(1)在本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30%;
(2)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3)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天津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底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4)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以上就是关于天津购房新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齐装网CCTV展播品牌,深耕互联网装修8载,比熟人更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