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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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产赠与过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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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赠与房产满五*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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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赠与房产再出售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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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过户*政策
房产赠与过户的时候,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免税手续的时候,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属于本通知*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4、属于本通知*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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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满五*出售
赠与房产需要看房产的原始情况,如果是继承来的房产,产证满五年,并且是新产权人家庭*一套,那么是可以免征20%的个税的。
1、其实赠与或继承的房产,再出售的时候,有关个税的问题上有所差别。
2、赠与房产
一般情况下,通过赠与的*获得的房产,再出售的时候,是需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房产评估价-转让过程的相关税费-房产原值 )*20%。
因为个税的缴纳是按照核实差额征收的,因为房产原值是0,所以*应缴纳的个税就是房屋评估价的20%。
3、继承房产
如果是通过继承*获得房产,一般情况下同样需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继承来的房产,在满五年后作为家庭的*房产,再出售时不仅可以免征*,同样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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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再出售新规定
1、根据相关规定,赠与房产再出售的时候,需要按照以下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2、赠与房产再出售的时候,还需要交纳营业税,具体如下:
(1)个人将通过无偿受赠*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征收营业税时,对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中第四条有关购房时间的规定执行;
(2)对通过其他无偿受赠*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赠行为后新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不再执行国税发〔2005〕172号)中第四条有关购房时间的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赠与房产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齐装网CCTV展播品牌,深耕互联网装修8载,比熟人更靠谱。